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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学生体育俱乐部章程
时间:2014-04-15    来源:体育军事部       阅读:56

第一章  总则

第一条 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学生体育俱乐部是学生在课余时间进行的,以体育兴趣来选择运动项目为特征的学生体育活动组织形式,其组织为群众性的体育团体。
第二条  体育俱乐部的宗旨是:切实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在我院的全面实施,增进学生健康,增强学生体质,丰富和活跃校园文化生活,培养学生优良的意志品德,增进友谊,树立良好的终身体育锻炼意识和习惯,进一步贯彻实施“课内外一体化”体育工作管理理念,以更好地推进我院两个精神文明建设。
第三条  进一步推动我院群众性体育活动广泛、持久的开展,努力加强我院体育运动的竞技水平,以提高我院的声誉和知名度。
第四条  加强与下沙高教院园各兄弟院校及其它兄弟学校的体育交流,以增进相互了解和友谊,使体育运动成为我院对外进行交流的一个窗口。 

第二章  学生体育俱乐部的职责

第五条  各单项体育俱乐部的职责
1.进一步推动各项体育运动在我院广泛、持久性的开展;
2.定期开展各项体育运动的比赛,做到普及与提高相结合;
3.举办单项体育项目的裁判培训班,培养各单项体育骨干;
4.俱乐部以一学年为单位进行换届选举,换届选举前由上届会长负责召开会员大会,汇报任期工作报告及经费使用情况说明。
5.组建学院俱乐部运动队,组队参加大学生体协及其它省市级的运动比赛;
6.加强与兄弟院校的联系与往来,密切交流,增进友谊。
7.制作各单项俱乐部的网页,使之成为广大会员进行交流的一个渠道。

第三章  入会条件、会员的权利与义务

第六条  具有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加入各单项俱乐部:
1.喜爱该单项体育运动的我院学生,且身体健康思想作风良好者。
2.原各单项选项课者根据自愿原则可自动转为该俱乐部会员(除另选项目外);
第七条  会员权利
1.对俱乐部工作及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;
2.有参加俱乐部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;
3.有优先使用场地、器材的权利;
4.有受表彰奖劢的权利。
第八条  会员义务
1.遵守各单项俱乐部的章程,执行俱乐部的决定;
2.每周自觉参加该俱乐部的活动不少于2次,且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小时;
3.根据俱乐部开展活动需要,有按时交纳会费的义务(目前不收取会费);
4.认真完成俱乐部布置的各项任务并积极参加俱乐部组织的一切活动。
第九条  本会员如有违反俱乐部章程,且拒不执行俱乐部决定者,将在每学年学生体育综合测评中给予扣分。        

第四章  机构

第十条  俱乐部采用会长负责制,设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各一人,干事若干名。
第十一条  俱乐部管理由学院体育与艺术教研室负责指导,学院学生会文体部和各系文体部联合执行。         

第五章    经费

第十二条 各单项俱乐部经费由会费及社会赞助费等组成。
第十三条 经费开支主要用于日常比赛、组织俱乐部活动及日常管理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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